投資人服務>公司治理>本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一)本公司已依規定建立發言人制度處理相關事宜;如涉及法律問題,再請法務室處理。
( 二)本公司與主要股東關係良好,隨時掌握控制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資產、財務管理等權責皆相當明確,且已訂定子公司監控作業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一)本公司目前無獨立董事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為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另配合法令更換會計師,以符合獨立性要求

(一)未來視公司實際需要或配合法令辦理
(二)因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利害關係人如有需求可隨時與公司聯絡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四、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可直接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本公司已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並依規定落實發言人制度

與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五、公司設置提名或薪酬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目前尚無設置 未來視公司實際需要或配合法令辦理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1) 員工權益:依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2) 僱員關懷: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及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申訴評議委員會,注重員工福利及人權。
(3)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已依規定建立發言人制度處理相關事宜。
(4)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繫良好關係。
(5)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知合法權益。
(6)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均具有產業專業背景及經營管理實務經驗。
(7) 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依法訂有各種內部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
(8)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9)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

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無進行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情事。

(五)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無。
(六)履行社會責任之情形: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依照法令規定進行以履行社會責任。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無。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ed rights reserved ed